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被告人余鸿德( 越南公民)提起公诉,阮万广律师接受委托后,经查发现,检察机关提供的据以认定被告人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遂提出指控集资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决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本案一审生效。
该案按照集资诈骗罪定罪,则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附判决书】